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9 08:38:42 关注人数: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教育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 国 残 联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民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10月12日
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国有各类残疾人8500多万,其中持证残疾人近3000万。“十二五”期间,通过完善残疾人康复法规政策,实施重点康复项目,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显著改善,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1300万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发展到7111家,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达2956个,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队伍达19.2万人。
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康复保障制度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仍未普遍满足。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2015年)显示,我国有1104万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未得到康复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普遍满足城乡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脱贫攻坚等专项规划,加大投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和保障政策,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进行监督考核。
卫生计生、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主动采取措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各级残联主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接受政府委托,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方案。
(二)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
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社区医疗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立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落实好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平衡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