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08:52:47 关注人数: 来源:
商丘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07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商政[2016]20号)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全市约3.6万名农村残疾人脱贫,近8.8万名困难和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收入较快增长。6.6万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助残扶残思想逐步深入人心,尊残帮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社会参与日益广泛,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人生和事业的梦想。
但同时,我市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近1.6万城镇残疾人生活仍十分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比较大。康复、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很薄弱,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十三五”时期,必须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让残疾人和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点任务,聚焦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使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基本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既要突出政府责任,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依法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要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和提高残疾人福祉,又要加快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既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和不同类别残疾人小康进程,又要充分考虑城乡和地区差异,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全面小康进程相协调、相适应。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