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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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
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6〕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
残疾风险伴随每个人,残疾预防与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数量多,负担重,采取适当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多数残疾的发生。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残疾人康复等工作不断加强,传染性疾病、营养不良、药物中毒等造成的残疾大幅减少,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我国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尚不健全,残疾预防公共服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公众参与能力仍待提高。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遗传性、先天性残疾尚未有效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在显著增加,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十分紧迫、必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心下沉、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努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形成政府、单位、个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防控工作体系。
坚持立足基层,综合干预。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段,着力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采取专门措施,实施重点防控。
坚持立足实际,科学推进。立足基本国情和各地实际,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作用,选择推广适宜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技术,提高残疾预防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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